为了强化协调联动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质效,10月25日,汉中市人民检察院、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秦创原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保护联席会议,研究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签订《汉中市地理标志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实施办法(试行)》《汉中市秦创原地理标志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合作协议》。
会上,汉中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饶猛、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兴平、汉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宝庆分别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介绍了各自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措施、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庭长胡晓辉受邀指导会议。与会人员围绕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保护、案件审判、检察监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分析了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了加强协作配合、深化协同保护的方法措施。
随后,三家单位会签了《汉中市地理标志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实施办法(试行)》《汉中市秦创原地理标志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合作协议》,明确了各单位在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的职责,建立了常态化联络、信息共享、办案协作、交流合作等机制。近年来,全市人民检察机关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和市委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化建设,建立秦创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体系,开展“检察护企”、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等专项行动,全面提升一体履职工作质效,推动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工作走深走实。2023年以来,全市人民检察机关依法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6件11人,审查起诉9件22人,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9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18件。下一步,全市人民检察机关将持续发力,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专门化建设,坚持综合履职、一体履职,进一步强化监督办案,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保护,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汉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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