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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17-06-0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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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市科管发〔20171

 

 

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市科普统计

调查工作的通知

 

县区科技局,市级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科技部《关于实施2016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01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陕科宣发〔2017〕63)的规定和要求,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16年度全市科普统计工作。为确保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数据及时准确,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内容:

1、调查统计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包括科普人员、科普场地、科普经费、科普传媒、科普活动以及创新创业中的科普等,共6大类,109个指标。

2、了解和掌握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科普活动开展的总体情况。

二、统计调查范围

本年度统计范围包括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

1、市级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计局、市国资委、市质检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林业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粮食局、市共青团、市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组织等。

2、县级单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经贸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计局、县国资委、县质检局、县广电局、县体育局、县安监局、县食药监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粮食局、县共青团、县工会、县妇联、县科协组织等。

三、统计调查的组织

全市科普统计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县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科普统计。

四、相关要求

1、本次科普统计调查时间紧,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人,统筹安排,集中推进统计调查工作,务必按时完成本县区、本部门科普统计保证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完成。

2、市科技局负责向市本级有关部门、单位布置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回收统计调查表,审核数据;各县区科技局负责向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部门、单位布置科普统计调查工作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区的所有调查表报市科技局备查。

3请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下载安装“全国科普统计数据库管理系统2017版”认真填报后,于2017年6月9日前将生成的科普统计数据文件(.mdb格式)发送至电子信箱:hzkjjcgk@163.com。同时,将在线打印的科普统计调查表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科技局科技管理科。联系人:牟朝静、李伟文,电话:2521047

     4科普统计调查表和数据库下载地址为以下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

    陕西科普信息网(www.sxkpxx.org

    中国科技情报网(www.chinainfo.gov.cn

    陕西科技信息网(www.sninfo.gov.cn

   

 

汉中市科学技术局

2017531

 

 


汉中市科学技术局               2017531日印发

共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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